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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啊,对,」吃了个包,楚暮才算清醒,他自裤袋掏出一封信:白底信封镶了蓝红相间的斜纹花边,信封面写着「致秦招」,他吃第二个包,续说:「生日快乐。我想了好久,都想不起你喜欢什么……或许你喜欢的我都买不起。我这人没什么长处,就一手字写得算好看,中三时参加全港书法比赛得过奖,可文采就……这信是我几天前便开始写,也许有些长,还是昨晚才写完。以后我们留在同一个系,等下年我知道你喜欢什么了,才送你真正的礼物。」

秦招接过那封信,握着信封的两端折了一下,感觉到里面的纸层层摺得厚硬,这厚度没有五六张信纸是摺不出来的。他这才记起楚暮自小而来便写得一手好字。每当他见到楚暮用那端庄的字体去作幼稚短小的文章——例如《记一次与家人旅行》——彷彿见到一个穿踢死兔正装的男人字正腔圆地讲黄色笑话,那反差常使小时候的秦招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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